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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规上企业入统措施?(2021特岗细则?)

2024-01-04 18:24:22 27

1.《条例》中有哪些培育企业融合的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级直属单位: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5〕50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30号)要求,为做好我县“四上”企业培育推广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经济发展目标的协调、服务和监督,优化市场主体和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发展体系,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2)总体目标。全县“四强”企业总量和增量始终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在全市6个县(市)中排名前三。

(3)基本原则。实行法人企业属地统计原则,即在本县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工业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视同企业法人)均可申报。

二、“四定”企业标准及申报程序

“四企”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以下简称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统计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2.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资质(具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和所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法人。

3.规模以上贸易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的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含)的住宿餐饮企业法人。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含)或从业人员50人以上(含)的居民服务、修理等服务业和文化娱乐业。

(2)申请程序

1.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入库,其中:工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贸易由县商务粮食局牵头,服务业由县发改局牵头,房地产由县房产局牵头,建筑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质监、 国税等部门配合,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申报资料。

2 .县统计局根据申请材料,对企业进行评估和审核。

3.考核合格后,由县统计局将具备入库条件的企业信息录入“一套表”平台,上报上级。待国家统计局最终批复后,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三、工作要求

全县要把培育和发展“四上”企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统一经济工作,就要抓“四上”企业的培育和提升,抓“四上”企业的发展就是抓经济工作的认识。

(一)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由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长任组长,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领导班子,统筹全县“四上”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了解“四上”企业申报整合进展情况。

2.制定企业培育计划。结合岳阳年度培育计划,参照全县培育计划制定工作措施;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按照企业制度分类培育,落实扶持责任,实现培育升级目标。

3.明确专人负责的机制。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对“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成效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选派沟通好、有经验的干部具体实施,并定期向县统计局提交申报材料。

4.建立企业孵化器。对符合标准的“四个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发展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四个以上”企业培育库,将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前景的企业纳入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和重点扶持。对入驻孵化器的企业,建立稳定、长期的沟通渠道,帮助和协调企业解决经营转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做大做强。

5.改进登记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规模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分公司、工厂、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县内独立法人企业,为其办理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等证照提供优质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登记为企业的行业,仍以个体工商户形式经营的,限期转型升级为企业,逾期不转型升级的,必须变更经营范围。

6.规范培养整合的工作流程。按照整合调查、入库管理、分类指导、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审核上报、审批的流程,做好新增“四个一”企业的整合工作。及时完善符合标准的企业申报材料,做到1月1日申报;规定下企业每年10月底前完善申报材料,11月底集中上报。

7.保证工作经费。要将“四上”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四上”企业培育入库诊断、核查、筛选、指导和在库企业协调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8.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一)对符合“四个标准”但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政府资金支持、项目支持、政府采购消费、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

(2)对隐瞒销售收入、故意偷逃税款、不如实提供相关数据等拒绝入库的企业和个体户,将由税务、安监、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联合检查,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享受奖励扶持的企业自纳入奖励扶持对象之日起八年内将注册地迁出本县的,主管部门应当追回其已享受的奖励扶持;对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信用华融”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企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9.完善投资项目评估和准入机制。招商引资,要以在华容县注册法人企业为基本条件,围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上下游产业链重点招商;围绕华容县作为湘北、鄂南区域性消费物流中心的定位,开展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健康养老等产业和产业配套服务招商;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评估和准入机制,从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综合效益、投资进度等方面建立科学的投资项目评估体系,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

(二)扶持政策的实施

1.实施综合扶持政策。结合华融实际,对新增企业实行“三年以奖代补”激励措施,稳定企业税收政策,并给予以下综合支持:

(1)优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和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实施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的通知》(郭克国税发〔2016〕195号),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执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优先落实企业土地扶持政策。优先保障在库“四合一”企业改扩建项目和开发用地需求,园区新规企业按照《华容县关于投资项目扶持政策的规定》(法华〔2018〕5号)享受标准化厂房、办公室、职工宿舍等租赁支持政策。

(3)优先实施总部的整体支持政策。新监管的总部企业,按照《关于促进华容县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华〔2017〕5号)、《华容县关于投资项目扶持政策的规定》(〔2018〕5号)等文件,优先落实扶持政策。

(4)优先打造优质品牌和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园区规模企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郑华办发〔2017〕6号)文件享受品牌建设和科技创新奖。

(5)优先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优先支持新“四上”企业建设网站,开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拓宽企业营销渠道。新纳入体系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华容县鼓励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办法》(郑华办发〔2017〕30号)享受相关支持和奖励。

(6)支持“四上”企业争夺资本。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专项资金和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在“四上”企业项目中推荐申报。

培育规上企业入统措施?(2021特岗细则?)

(七)支持“四上”企业融资。产业引导资金原则上主要支持在库“四级”企业。对连续两年享受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但仍不能申报进入系统的,不再给予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并组织税务机关对此类企业进行检查。

(8)优先参加评选活动。优先推荐在库“四强”企业负责人参加全县年度“经济人物”、“明星企业家”评选活动,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予以表彰;优先推荐“四上”企业优秀企业家代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

2.实施激励措施。

(1)建立奖励基金。县级财政设立年度“四上”企业奖励资金,奖励金额根据实际入库企业数和入库企业数计算确定,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并列入年度预算。

(2)奖励方式。按照统计口径,对国家统计局认定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规模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一次性奖励2万元,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牵头责任单位。已经获得相关专项资金奖励的,财政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奖励,不再重复奖励。

(3)确立奖励对象。奖项应每年颁发一次。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综合企业管理、统计业务等方面情况,制定具体支持和奖励办法,报县领导小组审核备案。次年,对新入库“四上”企业的奖励根据统计局提供的名单,由牵头责任单位按照本办法给予支持和奖励。

四、工作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县工信局、商务粮食局、文光新区旅游局、交通局、住建局、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增“四上”企业的行业发展、经营管理、会计、税务、统计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加强对企业主、经营管理者、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分析研究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点,帮助企业补齐短板和统计数据。

2.加强部门合作。培育“四上”企业,促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是全县的共同使命和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协作意识,自觉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年度总体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难点问题逐一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考核。加大对第四级企业培育提升的监管力度,定期发布第四级企业提升情况简报,对第四级企业新增签约项目贡献率、企业培育数据库建设、企业培育扶持计划实施情况、第四级企业新增入库量和净增长率等情况进行监管和通报。;将新企业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四个一”企业或部门、单位每成功增加一个,年终绩效考核加1分。未完成全市“四上”企业培育目标的部门和单位,每次年终绩效考核扣1分;经核实,主管部门和单位符合整合条件而未整合的,每缺一项扣2分。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部门和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对未完成市政府任务、在6个县(市)排名垫底的单位,年底不参加评先评优。

1.政策支持:政府可以出台一系列支持上市企业的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技术培训、市场拓展等,以提高上市企业的竞争力。

2.培训指导:政府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对被监管企业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帮助其实现转型升级。

3.推广:政府可以通过媒体宣传、展览、商务接待等方式,在国内外推广被监管企业的品牌和产品,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加强对被监管企业的监管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5.加强合作交流:政府可以组织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企业之间的技术创新和资源共享,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目前,中国政府正在全面采取措施培育规范企业。+近年来,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私营企业的发展和改善其商业环境。其中一条就是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在很多领域都有实施。首先,在税收方面,政府取消了优惠企业所得税的资格门槛,降低了适用税率;其次,在融资方面,各级政府出台了多项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如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再次,在市场准入方面,政府放宽了民营企业进入传统国企的限制。这些措施有利于培育规模以上企业,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

《条例》中培育企业需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规定企业的上下级关系,二是规定企业的资金流向,这些都是《条例》中培育企业的措施。

2、2021特岗规则?

(一)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心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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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具备与教师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历和学位);

5.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者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部分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

(2)申请新机制的教师年龄应在30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学生(含特岗生)和完成“三支一扶”服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报考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贫困地区所属县(市、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报考各地免试职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录取的考生。

2021特岗招聘考试条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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